第四,我们在扶贫救灾捐赠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。
在开展榆林抗洪救灾献爱心、千幅书画作品进蓝田、重阳敬老爱老送温暖、西安读书月赠送书卡等活动中,捐赠善款善物3165万元;举办慈善捐赠和事迹分享现场会15场次;主办联办协办项目活动8场次;打造的医药救助扶贫项目,签约医院30多家,服务患者559人,帮助391人申请“救急难”救助754万元。我们主办中华国学民间公益讲座167期(包括14期微课堂),培训人数达到10万多人,争取经费支持140. 6万元。所有这些工作,都得到了有关党委政府和受助群众的广泛认可,受到了上级组织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。民政部、中国慈善联合会领导评价我会工作有声有色、开拓性强、成绩突出,走在了全国同行前列;在2017年中国慈善年会上,我会获得了扶贫攻坚特殊贡献奖。
尽管取得诸多成就,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,贯彻落实《慈善法》,我们还任重道远。
目前,我省各级慈善组织已发展到3390多个,慈善志愿者已经发展到248.5万人,慈善力量发展如此快,但按照《慈善法》的要求,我们在依法登记、依法认定、依法募捐、依法行善等方面,还有较大的差距;2017年的调查数字显示,获得等级评估的组织只有99家,仅占公益慈善类组织总数的14.58%;慈善组织认定数量不足百家,公募资格认定只有15家,这种现状,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善、依法行善工作的进程。因此,今后在贯彻落实《慈善法》工作中,我们要主动作为,积极配合各级民政组织,以问题为导向,狠抓落实。通过抓培训、搞示范点、排查清理等措施,把慈善组织规范起来,把慈善队伍提升起来,把慈善工作的标准钢性起来。只要我们携手共进,积极作为,《慈善法》就一定能在我省依法治善进程中,催生出慈善大省、慈善强省。
积德行善会让人幸福,奉献爱心能让人快乐。慈善事业要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振,就需要全社会参与。《慈善法》赋予了每个公民参与慈善的权利,提倡构建慈善为人人,人人为慈善的大同社会,每个人、每个家庭、每个组织,都是慈善事业的主人。在慈善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,我希望广大慈善组织、爱心企业、爱心人士,带头学习《慈善法》,认真践行《慈善法》,把慈善变成一种责任、一种行动、一种习惯,传播慈善精神,汇聚慈善力量,为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,实现追赶超越,决胜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!(文/薛引娥 陕西省慈善联合会会长)
编者按:日前,陕西省慈善联合会纪念《慈善法》颁布实施两周年大会召开。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邓理、刘维隆、李金柱,陕西省军区原副司令员邱俊本,省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桂维民,陕西省慈善联合会会长薛引娥,以及《慈善法》知识竞赛获奖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240余人济济一堂。
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高度评价此次大会,认为其是陕西省慈善行业贯彻落实《慈善法》的大举动,将会有力地推动《慈善法》在三秦大地落地生根。陕西省慈善联合会会长薛引娥在纪念大会上就贯彻落实《慈善法》作了题为《人人践行〈慈善法〉,开创三秦善时代》的工作报告。报告总结了《慈善法》颁布实施两周年以来我省在慈善事业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。
本文对薛引娥会长的讲话摘编。